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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3年度基站智能运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3-06-0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3年度基站智能运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0747-2360SCCHA030)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30607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7】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华光浩阳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院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名第2;【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华光浩阳科技有限公司】

2)折扣系数:0.90

3)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4)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312月底。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付申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1112017201851160

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院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折扣系数:0.96

3)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4)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312月底。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徐伟,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1422019202003695

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2)折扣系数:0.90

3)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4)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312月底。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陈韶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42015201632945

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 否决投标情况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三类安管人员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书,根据招标文件澄清《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3年度基站智能运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澄清函(NO1)》第1点答复“三类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由通信主管部门颁发”,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2.1.3人员要求:三类安管人员: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相关专业);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以及20231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或单位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材料。”的要求。故评标委员会一致研究决定否决其投标。

(四) 其他

公示期:【20230608日至20230612日,共4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如公示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应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公示期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兴贤】

联系方式:【18789680185

异议接收邮箱:【wangxingxian@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30608